不知道是誰說過這麼一句耐人尋味的話:“要害你的敵人,最好教他去辦報。”
辦報怎麼害“敵人”?如果你未曾涉足報業,可能是一知半解或不知不解,後來聽明白了,原來辦報是“血本無歸”的大吐血生意,有賠無贏,準教你的“敵人”虧得呱呱叫,甚至傾家蕩產(可是在南洋商報事件上,情況好像不是這樣)!
辦報非易事
這樣說話也許比較刻薄,但從中也讓人領悟到辦報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它的辛酸苦辣,實不足為外人道。如果你本身沒有千萬或過億身家,連想也不要想,賠錢時會讓你賠到手腳軟。
當然,這也不是放之四海皆準。有人辦報成功,躋身成為千萬身家,且樂在其中,武俠小說家金庸就是一個例子。他原先是屬於左派的文化人,因為不甘被當權派控制言論,在香港創辦了他的《明報》,成為知識份子的一份報章。表面上看來,他是因和中共有不同的言論而取得了讀者(大凡一個運動,處於劣勢的一方會得到同情),明報也因此成為金庸的牌子。這份報紙有立場嗎?有的。它是屬於金庸的立場,一個知識份子的思路,因此自然與中共掛不上鉤。
後來,香港的社會逐漸變化,尤其是1979年中共簽署回歸香港的協議後,大勢已定。金庸也就慢慢改變他對中共的看法,且度還與鄧小平促膝長談。這種政治與輿論的溶合在一方面顯示中共的胸懷放寬,容納“讀書人的異議”,另一方面又襯托金庸作為報人的成功,可以使當權的也重視他的一把聲音。
後來他把《明報》賣掉,也賺了一大筆。現在正享受他作為一名報人付出一生的勤勞後得到的回饋。
不過,借金庸之名而把明報的影子搬來馬來西亞是六、七十年代的事。先是有新加坡的《新明日報》,後有馬來西亞的《新明日報》。《新明日報》也一度在馬來西亞報壇成為熱門報紙之一。因為它走的是普羅大眾的小市民路線,成為“菜籃報紙”(婦女上巴剎買菜也喜歡順手塞一份《新明日報》回家“慢慢觀賞”)。
曾幾何時,《新明日報》易主,一易再易。本來與陳群川有關係,不知如何又落入《海峽時報》手中。由於連連虧本,新明日報終於走進歷史。
也許當年有太多華文日報了,少一間不怎麼樣,多一間也不覺得有甚麼不同,反正大家都以生意的眼光看問題。辦報就是做生意,雖然間中表達出推廣中華文化的“偉大使命”。當他走向盡頭時,除了惋惜之外,沒有人再表達甚麼抗議。本來應該抗議《海峽時報》不珍惜“中華文化”,但沒人登高一呼,似乎不看《新明日報》,還有其他華文報,不必擔心甚麼似的。
我們的這種心態也維持到後來幾家華文報不見了,僅剩下目前的5家。這種變化和華文報業逐漸減少並未引起共鳴,只能說明也許華文日報太多了,看也看不完。再說,報紙本來就是一種企業,一種投資的企業,不是股東的管不來,既然要關也是無可奈何的事。華社在這個過程中可曾有甚麼失落?
本來人們都說華文報與華文教育是息息相關的。沒有華文報,華文教育就會走向式微,但往往教育與報業是兩碼事。教育是需要用錢用力來扶持,一間也不能減少,必須要捍衛到底,否則華文教育將會失掉。反之,因為一向來人們把華文報看成商業的文化機構,是不可能捐助的,也沒有必要鼓吹人人看報,而且要看多份報,你不看也沒人管,就讓報業之間競爭讀者吧!
大概這已是定型的模式。當我們踏足報業工作時,被認為是在一家公司打工。來來去去也是等閒之事。總之,我們習慣性地視報紙是企業的歸類,並且認為報社也是在做生意,所不同的是,它的服務對象是民眾和讀者。若一家報社要維持其生命力和生存的空間,就不得不重視讀者群和廣告客戶。這兩者是相輔相行的,廣告的多寡也胥視報份來取決。
這就是說,做老板的,他要把一份報紙做成大眾化和以內容取勝,才能確保報社的地位和發展的機會。如果讀者日益減少,可就是大事不妙了。
因此辦報的人總是戰戰兢兢,左防右防,一個不小心,可能會陷入危機。也不能拿員工的飯碗來開玩笑,這邊要應付政府,那邊要應付讀者,有時是順得哥來失嫂意。最為關鍵的是,報紙的出版准證是必須年年更新的,准證不更新等於不能出版。
自我國獨立以來,我們已面對這樣的情況,從未改變。因此不論任何語文的報紙,它的親政府立場是十分明顯的。一般來說,報社在處理政治性新聞時,會70%倒向執政黨,30%反對黨。有的多一點,有的少一點,視情況而定。有人批評報紙對政府是“小罵大幫忙”。這話也有一些道理,難怪反對黨人常會抗議報社處理新聞不公,對反對黨的言論有刪無增,甚至隻字不見。
隨著政局的改變和時代的進步,反對黨的聲音也不時在報章出現,給人的印象是“報紙是公器”,是大眾傳媒。它應該要做到有些平衡才對。
可是,我們又往往忽略一種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報紙的後面有老板,老板不是大財團也是大企業家,甚至還上市掛牌。在這種企業文化遊戲的規則下,買賣就成為老板與老板之間的事。
就如最近鬧得滿城風雨的“南洋報業事件”,就是在這一背景孕育下的產物。如果買賣雙方不是有一方是政黨出面,而是由企業家出面(管他是甚麼政治背景),大概不會有所爭議。
這個爭論不在法律和買賣問題,癥結是在於華文報只剩下5家,如果都被政黨控制的話,則不屬於有關政黨的聲音可能會減少乃至消失,於是反對浪潮風波不止。
促開放報業
要一勞永逸解決問題,最佳之道是成功促請政府開放報業,不再實施每年更新准證的申請,讓有心辦報的人都可以註冊辦報。若觸犯法律,提控法庭;若經營不善,自己收檔,怨不得人。
如果出版業自由開放,反對的人也可以集資辦報。不同的政黨也可以辦報,讓讀者作自由的選擇也不是壞事,可能更能啟發他們的思考。總而言之,我們認為最好的方案是:爭取民主的大開放,在百花齊放和百鳥爭嗚底下,達成“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了。
雖然政黨收購報紙,也與企業公司一樣,要面對風險,下來的日子要看讀者的反應了。
但另一方面,大概因為認為言論自由空間原本有限,所以收購事件才引來這麼大的反彈。尤其是華團大會後有某些行動,馬華公會在這方面也是費煞思量,不能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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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報怎麼害“敵人”?如果你未曾涉足報業,可能是一知半解或不知不解,後來聽明白了,原來辦報是“血本無歸”的大吐血生意,有賠無贏,準教你的“敵人”虧得呱呱叫,甚至傾家蕩產(可是在南洋商報事件上,情況好像不是這樣)!
辦報非易事
這樣說話也許比較刻薄,但從中也讓人領悟到辦報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它的辛酸苦辣,實不足為外人道。如果你本身沒有千萬或過億身家,連想也不要想,賠錢時會讓你賠到手腳軟。
當然,這也不是放之四海皆準。有人辦報成功,躋身成為千萬身家,且樂在其中,武俠小說家金庸就是一個例子。他原先是屬於左派的文化人,因為不甘被當權派控制言論,在香港創辦了他的《明報》,成為知識份子的一份報章。表面上看來,他是因和中共有不同的言論而取得了讀者(大凡一個運動,處於劣勢的一方會得到同情),明報也因此成為金庸的牌子。這份報紙有立場嗎?有的。它是屬於金庸的立場,一個知識份子的思路,因此自然與中共掛不上鉤。
後來,香港的社會逐漸變化,尤其是1979年中共簽署回歸香港的協議後,大勢已定。金庸也就慢慢改變他對中共的看法,且度還與鄧小平促膝長談。這種政治與輿論的溶合在一方面顯示中共的胸懷放寬,容納“讀書人的異議”,另一方面又襯托金庸作為報人的成功,可以使當權的也重視他的一把聲音。
後來他把《明報》賣掉,也賺了一大筆。現在正享受他作為一名報人付出一生的勤勞後得到的回饋。
不過,借金庸之名而把明報的影子搬來馬來西亞是六、七十年代的事。先是有新加坡的《新明日報》,後有馬來西亞的《新明日報》。《新明日報》也一度在馬來西亞報壇成為熱門報紙之一。因為它走的是普羅大眾的小市民路線,成為“菜籃報紙”(婦女上巴剎買菜也喜歡順手塞一份《新明日報》回家“慢慢觀賞”)。
曾幾何時,《新明日報》易主,一易再易。本來與陳群川有關係,不知如何又落入《海峽時報》手中。由於連連虧本,新明日報終於走進歷史。
也許當年有太多華文日報了,少一間不怎麼樣,多一間也不覺得有甚麼不同,反正大家都以生意的眼光看問題。辦報就是做生意,雖然間中表達出推廣中華文化的“偉大使命”。當他走向盡頭時,除了惋惜之外,沒有人再表達甚麼抗議。本來應該抗議《海峽時報》不珍惜“中華文化”,但沒人登高一呼,似乎不看《新明日報》,還有其他華文報,不必擔心甚麼似的。
我們的這種心態也維持到後來幾家華文報不見了,僅剩下目前的5家。這種變化和華文報業逐漸減少並未引起共鳴,只能說明也許華文日報太多了,看也看不完。再說,報紙本來就是一種企業,一種投資的企業,不是股東的管不來,既然要關也是無可奈何的事。華社在這個過程中可曾有甚麼失落?
本來人們都說華文報與華文教育是息息相關的。沒有華文報,華文教育就會走向式微,但往往教育與報業是兩碼事。教育是需要用錢用力來扶持,一間也不能減少,必須要捍衛到底,否則華文教育將會失掉。反之,因為一向來人們把華文報看成商業的文化機構,是不可能捐助的,也沒有必要鼓吹人人看報,而且要看多份報,你不看也沒人管,就讓報業之間競爭讀者吧!
大概這已是定型的模式。當我們踏足報業工作時,被認為是在一家公司打工。來來去去也是等閒之事。總之,我們習慣性地視報紙是企業的歸類,並且認為報社也是在做生意,所不同的是,它的服務對象是民眾和讀者。若一家報社要維持其生命力和生存的空間,就不得不重視讀者群和廣告客戶。這兩者是相輔相行的,廣告的多寡也胥視報份來取決。
這就是說,做老板的,他要把一份報紙做成大眾化和以內容取勝,才能確保報社的地位和發展的機會。如果讀者日益減少,可就是大事不妙了。
因此辦報的人總是戰戰兢兢,左防右防,一個不小心,可能會陷入危機。也不能拿員工的飯碗來開玩笑,這邊要應付政府,那邊要應付讀者,有時是順得哥來失嫂意。最為關鍵的是,報紙的出版准證是必須年年更新的,准證不更新等於不能出版。
自我國獨立以來,我們已面對這樣的情況,從未改變。因此不論任何語文的報紙,它的親政府立場是十分明顯的。一般來說,報社在處理政治性新聞時,會70%倒向執政黨,30%反對黨。有的多一點,有的少一點,視情況而定。有人批評報紙對政府是“小罵大幫忙”。這話也有一些道理,難怪反對黨人常會抗議報社處理新聞不公,對反對黨的言論有刪無增,甚至隻字不見。
隨著政局的改變和時代的進步,反對黨的聲音也不時在報章出現,給人的印象是“報紙是公器”,是大眾傳媒。它應該要做到有些平衡才對。
可是,我們又往往忽略一種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報紙的後面有老板,老板不是大財團也是大企業家,甚至還上市掛牌。在這種企業文化遊戲的規則下,買賣就成為老板與老板之間的事。
就如最近鬧得滿城風雨的“南洋報業事件”,就是在這一背景孕育下的產物。如果買賣雙方不是有一方是政黨出面,而是由企業家出面(管他是甚麼政治背景),大概不會有所爭議。
這個爭論不在法律和買賣問題,癥結是在於華文報只剩下5家,如果都被政黨控制的話,則不屬於有關政黨的聲音可能會減少乃至消失,於是反對浪潮風波不止。
促開放報業
要一勞永逸解決問題,最佳之道是成功促請政府開放報業,不再實施每年更新准證的申請,讓有心辦報的人都可以註冊辦報。若觸犯法律,提控法庭;若經營不善,自己收檔,怨不得人。
如果出版業自由開放,反對的人也可以集資辦報。不同的政黨也可以辦報,讓讀者作自由的選擇也不是壞事,可能更能啟發他們的思考。總而言之,我們認為最好的方案是:爭取民主的大開放,在百花齊放和百鳥爭嗚底下,達成“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了。
雖然政黨收購報紙,也與企業公司一樣,要面對風險,下來的日子要看讀者的反應了。
但另一方面,大概因為認為言論自由空間原本有限,所以收購事件才引來這麼大的反彈。尤其是華團大會後有某些行動,馬華公會在這方面也是費煞思量,不能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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