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考布秧河谷歷史地位與中國各個朝代的出土文物之過程,參閱了奧斯曼敏默哈目雅汀(Othman Bin Mohd. Yatim)的一篇研究資料,方發覺梁紹興(Leong Sau Hen:譯音)夫人是首位馬來西亞出身的本地歷史學者,寫出第一篇布秧河谷的研究作品。
同時,在馬來西亞歷史學會出版的有關布秧谷歷史研究專論集上,參閱過梁紹興先生的“布秧河谷史料研究”的作品之後,加強了我整理這篇文章的信念。
日期鑑定問題與布秧碼頭的陶瓷器
我國歷史學家對於馬來亞早期歷史的日期鑑定工作,乃是一項相當艱難的任務。眾所周知,這種情形的產生是因為缺乏這一方面文物考證的幫助。
在為某個政府或國家鑑定日期時,尤其是其歷史十分悠久者,歷史學家非常需要依靠考古學家的協助來作出鑑定,以及來自有關考究對象的國家中,與其文化有關連的古物考證。比如在印尼,其國家歷史可由發現於該國幾個地方的題銘石碑所引述。
像那樣題銘石碑的史料,在我國並沒有被發現。
其實有很多古代歷史社會面貌,是我們所不知道的,尤其是馬六甲開埠之前。既使多數的歷史學家同意,我國當時社會,在東西方國際貿易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可是我們還不知道貿易活動真正開始於何時?在該貿易中,本地社會的角色是什麼?有何貢獻?
有關於此,布秧碼頭被認為是從公元前第10世紀以來(尤其是第15世紀初的馬六甲出現以前)一個重要的貿易轉口。然而不可因此而斷定布秧碼頭只在這個世紀存在過。基於布秧谷一帶發掘的印度陵廟來推論,它在這個世紀以前早已存在。只是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是不能確定它真正是在那個世紀就已存在。
宋朝和元朝的陶瓷碎片
雖然如此,被發現於布秧碼頭的宋朝(公元960-1270年)和元朝(公元1280-1368年)的陶瓷碎片,至少可以幫助我們研究馬來西亞國土的早期歷史。鑑於有許多的陶瓷碎片被發現,證明了在公元第10世紀布秧碼頭是一個最繁忙的港口。
除了中國陶瓷碎片的發現以外,也有來自印度的珠寶和來自中東的玻璃公諸於世。從這點我們可以作出結論:布秧碼頭不只是中國,同時也是來自印度和中東商人的薈萃之所。
雖然西方拓荒者對於布秧河谷的興趣和探索,從1880年就已經開始,可是其興趣焦點是那兒的陵廟和其他古老建築物,與其他有關連的發現如陶瓷具,則不被重視。只有在1961年藍姆博士才開始於布秧谷的挖掘工作。其挖掘工作的簡報刊載於博物館部門出版的專題著作。
首位本地學者寫出布秧史料
之後,在1971年,梁紹興(譯音:Leong Sau Heng)夫人在畢郭監督之下於布秧河谷進行挖掘。她的挖掘成果成為了她碩士文憑的題材。可敬的是她便是馬來西亞第一位詳細寫出關於布秧谷之陶瓷研究的本地歷史學者。
這個階段,在布秧河谷所挖掘及發現的各種陶瓷具,幾乎全是以碎片形式出土。藍姆博士的見解是那些碎片,乃是在交易進行時,已經是破碎的陶瓷碎片而被遺留於該處。
沒有完整的陶瓷具,這是與布秧碼頭本身是一個貿易轉口的角色,有著密切的關係。因為所有的交易活動在海岸進行,而多數到達港口的陶瓷具,另外還要轉達到其他目的地。
從年代的角度來說,在布秧碼頭所發現的陶瓷具概括宋朝和元朝年代;可是從分類的角度來分析,在至今為止從布秧谷挖掘工程中獲取的陶瓷碎片堆中看來,卻不僅僅全是該兩個朝代類型的陶瓷器。
陶器分“土制品”和“石制品”
一般上,出自布秧谷的陶瓷具可分為兩組別,即是由陶瓷學徒所說的“土制品”(Earthenware)和“石制品”(Stoneware)所組成。
如此的分類,主要是因為還沒有一個真正全面的研究報告被提出,而且關於其分類、年代和發源地的問題也尚未揭曉,以及長久以來幾位研究者所作的努力,還是停留在具爭論性的推測階段。
這種局面的形成是因為到目前為止,在本地或鄰國的挖掘工作,還沒有成功發現任何可以用來打破上述問題之陶瓷制作和燒烤地點的證據。
目前可以作出的結論,便是在等待一個受考古證據支持的真正完整和不容質疑的研究資料的出現;同時證明多數出土的“土制器”型的陶瓷,是發源自東南亞(有可能是印尼和其他群島或泰國,以及也有可能是來自我們馬來西亞自己的國土) 。
第2類型“石制器”在布秧谷被發現得最多,也有一些碎片成功被駁接,可是卻不是一百巴仙完整。
“石制器”型之陶瓷具又可分為幾個小組,小組的歸類,是與採用那1種黏土制作,在制作過程中採用混合塗料、造型設計與圖飾設計的硬度,以及如何燒烤陶瓷皆有密切關係。被發掘的此類陶瓷碎片多數的外層塗料已經脫落,這種情況是由於那些陶瓷在低溫下被燒烤。
制作方式略為粗糙的“石制器”型陶瓷表面通常相當軟,不多沙和經常看到用輪子制作的痕跡。在凹進碎片的表面擁有的手指印更加強了這一方面的推論。
瓷碎片有“龍”的圖案與“錢”字
從那些碎片可以猜得出那一部份是碗、碟、盤和花瓶之口部、底部、肩部或手執的耳部。其厚度在6公厘至1公分之間。有些碎片蓋有龍的圖案,在花瓶的肩部,有時也有中國文字“錢”,蓋在同一地方,此外也有蓋上花卉圖案。
如同愛德華麥堅濃(Edward Mckinnom)所報導的此類碎片,也在北蘇門答臘的“中國城”尋獲。
接下來被發掘的“石制器”型陶瓷碎片,被中國陶瓷學徒稱為“青瓷器”(Celadon),擁有青色的外層,其實這一種陶瓷是被發掘得最多。它亦分成幾個種類和品質,根據它的材料,顯示它擁有類似“青瓷器”之碎片,但是所應用是較稀薄和經常看到掩蓋各處的各種各樣圖飾裂痕。
此外,也有相當吸引人的“青瓷器”型陶瓷碎片,沒有外層的裂痕,若仔細地瞧,可看到外層的泥質有細小的波紋。
多數的北部陶瓷具,尤其是赤露之處,如足底部份,可看到赤紅的顏色;換言之,仿如其在燒烤過程進行中時被焚燒(氧化)。奧斯曼敏默哈目雅汀與其他歷史學家一致同意,這種陶瓷具是稱為浙江省的“龍泉青瓷器”。
那些陶瓷的各種情況或形狀,促使我們可猜測它便是由碗、碟、盤、封蓋的圓箱和小花瓶的碎片所組成。在那些碗具的外表,經常有蓮花圖型的裝飾,而內部表面則列有花卉圖飾。
除了盤和碗被發掘以外,也有小花瓶。
還有一種被發現的,是如藍姆博士所報導的一組陶瓷碎片,有各種不同的顏色,有的是藍色或柔和的淡青色。這些碎片也可臆測為小瓶子、小碗、盤、碟和有蓋的小碗。從砂勞越來的報告,證明此類陶瓷也發現於砂勞越、印尼和菲律賓。
縱觀中國陶瓷具分布於布秧碼頭、砂勞越、中國城和菲律賓,可作出結論:布秧碼頭是經常受到商人來訪的東南亞港口,直到後期被馬六甲於公元第15世紀時取代其重要性。
白和藍的陶瓷沒有在布秧河谷被發現,更加深了此一論點。只有在今後作出更多的研究、挖掘和對出土文物作出更多的分析資料,方能辯證各種不同的見解。
(星洲互動‧供稿:鍾錫金.2001/09/10)
同時,在馬來西亞歷史學會出版的有關布秧谷歷史研究專論集上,參閱過梁紹興先生的“布秧河谷史料研究”的作品之後,加強了我整理這篇文章的信念。
日期鑑定問題與布秧碼頭的陶瓷器
我國歷史學家對於馬來亞早期歷史的日期鑑定工作,乃是一項相當艱難的任務。眾所周知,這種情形的產生是因為缺乏這一方面文物考證的幫助。
在為某個政府或國家鑑定日期時,尤其是其歷史十分悠久者,歷史學家非常需要依靠考古學家的協助來作出鑑定,以及來自有關考究對象的國家中,與其文化有關連的古物考證。比如在印尼,其國家歷史可由發現於該國幾個地方的題銘石碑所引述。
像那樣題銘石碑的史料,在我國並沒有被發現。
其實有很多古代歷史社會面貌,是我們所不知道的,尤其是馬六甲開埠之前。既使多數的歷史學家同意,我國當時社會,在東西方國際貿易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可是我們還不知道貿易活動真正開始於何時?在該貿易中,本地社會的角色是什麼?有何貢獻?
有關於此,布秧碼頭被認為是從公元前第10世紀以來(尤其是第15世紀初的馬六甲出現以前)一個重要的貿易轉口。然而不可因此而斷定布秧碼頭只在這個世紀存在過。基於布秧谷一帶發掘的印度陵廟來推論,它在這個世紀以前早已存在。只是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是不能確定它真正是在那個世紀就已存在。
宋朝和元朝的陶瓷碎片
雖然如此,被發現於布秧碼頭的宋朝(公元960-1270年)和元朝(公元1280-1368年)的陶瓷碎片,至少可以幫助我們研究馬來西亞國土的早期歷史。鑑於有許多的陶瓷碎片被發現,證明了在公元第10世紀布秧碼頭是一個最繁忙的港口。
除了中國陶瓷碎片的發現以外,也有來自印度的珠寶和來自中東的玻璃公諸於世。從這點我們可以作出結論:布秧碼頭不只是中國,同時也是來自印度和中東商人的薈萃之所。
雖然西方拓荒者對於布秧河谷的興趣和探索,從1880年就已經開始,可是其興趣焦點是那兒的陵廟和其他古老建築物,與其他有關連的發現如陶瓷具,則不被重視。只有在1961年藍姆博士才開始於布秧谷的挖掘工作。其挖掘工作的簡報刊載於博物館部門出版的專題著作。
首位本地學者寫出布秧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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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紹興夫人參與布秧河考古之鏡頭(1957年6月在Mandapa,Matang Pasir所攝)。 |
這個階段,在布秧河谷所挖掘及發現的各種陶瓷具,幾乎全是以碎片形式出土。藍姆博士的見解是那些碎片,乃是在交易進行時,已經是破碎的陶瓷碎片而被遺留於該處。
沒有完整的陶瓷具,這是與布秧碼頭本身是一個貿易轉口的角色,有著密切的關係。因為所有的交易活動在海岸進行,而多數到達港口的陶瓷具,另外還要轉達到其他目的地。
從年代的角度來說,在布秧碼頭所發現的陶瓷具概括宋朝和元朝年代;可是從分類的角度來分析,在至今為止從布秧谷挖掘工程中獲取的陶瓷碎片堆中看來,卻不僅僅全是該兩個朝代類型的陶瓷器。
陶器分“土制品”和“石制品”
一般上,出自布秧谷的陶瓷具可分為兩組別,即是由陶瓷學徒所說的“土制品”(Earthenware)和“石制品”(Stoneware)所組成。
如此的分類,主要是因為還沒有一個真正全面的研究報告被提出,而且關於其分類、年代和發源地的問題也尚未揭曉,以及長久以來幾位研究者所作的努力,還是停留在具爭論性的推測階段。
這種局面的形成是因為到目前為止,在本地或鄰國的挖掘工作,還沒有成功發現任何可以用來打破上述問題之陶瓷制作和燒烤地點的證據。
目前可以作出的結論,便是在等待一個受考古證據支持的真正完整和不容質疑的研究資料的出現;同時證明多數出土的“土制器”型的陶瓷,是發源自東南亞(有可能是印尼和其他群島或泰國,以及也有可能是來自我們馬來西亞自己的國土) 。
第2類型“石制器”在布秧谷被發現得最多,也有一些碎片成功被駁接,可是卻不是一百巴仙完整。
“石制器”型之陶瓷具又可分為幾個小組,小組的歸類,是與採用那1種黏土制作,在制作過程中採用混合塗料、造型設計與圖飾設計的硬度,以及如何燒烤陶瓷皆有密切關係。被發掘的此類陶瓷碎片多數的外層塗料已經脫落,這種情況是由於那些陶瓷在低溫下被燒烤。
制作方式略為粗糙的“石制器”型陶瓷表面通常相當軟,不多沙和經常看到用輪子制作的痕跡。在凹進碎片的表面擁有的手指印更加強了這一方面的推論。
瓷碎片有“龍”的圖案與“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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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器的碎片,2寬,為龍的雕刻,描以褐色光釉。此碎片在Pengkalan Bujang的位置“C”被發現。 |
如同愛德華麥堅濃(Edward Mckinnom)所報導的此類碎片,也在北蘇門答臘的“中國城”尋獲。
接下來被發掘的“石制器”型陶瓷碎片,被中國陶瓷學徒稱為“青瓷器”(Celadon),擁有青色的外層,其實這一種陶瓷是被發掘得最多。它亦分成幾個種類和品質,根據它的材料,顯示它擁有類似“青瓷器”之碎片,但是所應用是較稀薄和經常看到掩蓋各處的各種各樣圖飾裂痕。
此外,也有相當吸引人的“青瓷器”型陶瓷碎片,沒有外層的裂痕,若仔細地瞧,可看到外層的泥質有細小的波紋。
多數的北部陶瓷具,尤其是赤露之處,如足底部份,可看到赤紅的顏色;換言之,仿如其在燒烤過程進行中時被焚燒(氧化)。奧斯曼敏默哈目雅汀與其他歷史學家一致同意,這種陶瓷具是稱為浙江省的“龍泉青瓷器”。
那些陶瓷的各種情況或形狀,促使我們可猜測它便是由碗、碟、盤、封蓋的圓箱和小花瓶的碎片所組成。在那些碗具的外表,經常有蓮花圖型的裝飾,而內部表面則列有花卉圖飾。
除了盤和碗被發掘以外,也有小花瓶。
還有一種被發現的,是如藍姆博士所報導的一組陶瓷碎片,有各種不同的顏色,有的是藍色或柔和的淡青色。這些碎片也可臆測為小瓶子、小碗、盤、碟和有蓋的小碗。從砂勞越來的報告,證明此類陶瓷也發現於砂勞越、印尼和菲律賓。
縱觀中國陶瓷具分布於布秧碼頭、砂勞越、中國城和菲律賓,可作出結論:布秧碼頭是經常受到商人來訪的東南亞港口,直到後期被馬六甲於公元第15世紀時取代其重要性。
白和藍的陶瓷沒有在布秧河谷被發現,更加深了此一論點。只有在今後作出更多的研究、挖掘和對出土文物作出更多的分析資料,方能辯證各種不同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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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秧河岸上遺址21/22找到兩磈刻有“tra”字體的梵文碑石。(韋爾斯博士相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