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日軍入侵星馬的史料記載中,華文史料的報導非常豐富,尤其是有關日軍入侵吉打州的史載,華文寫作者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
另外,這些史載所取得之可觀成果,對研究吉打州在日軍佔領下的情況,作出了珍貴的記載,血淋淋地暴露日軍在吉打州所犯下的殘酷及血腥的罪行。
本篇收集了數篇有關華文史料的報導,其中3篇是身歷此戰爭的華文寫作者,所提供的報告文學,可以說是華文寫作者作為歷史見證人的史篇。
相信這也是《亞羅士打二百五十周年》紀念專輯中所忽略的重要歷史資料組成部份。
以下為許雲礁教授整理的“吉打州抗日時期罹難者”名單:
■雙溪大年與居林之屠殺
星檳日報(16/11/1945)
日寇佔領雙溪大年不久之後(即民國37年3月27日),便來了一次所謂的“肅清”。
在一個夜深人靜的晚上,日軍派了許多劊子手,挨戶逮捕無辜華僑,一車一車的載到火船頭街的灰窯,一去不回頭。
在那里遭受慘殺的消息,雖然早已傳遍遐邇,可是當時屠殺的慘狀,以及埋葬的地方,傳說紛紛,真相莫明。
在日寇鐵蹄下的那時,不用說是難知真相的。那批遭難的同胞,在鐵蹄下足足躺了3年多,一直到日寇投降,盟軍進駐此地之時,才被掘出,重見天日,此後他們可以得到一個適當的長眠之所了。
英軍接管此地之後,“人民自治總會”接受了僑眾掘取忠骸的建議,向英軍保安隊要求把上述死難者的骨骸掘出,然後安葬在一個安靜的地方,以安慰冤魂。
這要求獲保安隊接受,於1945年10月中旬開始工作。從10月23日起遺骨被挖掘,到11月9日為止,共得109具屍骸。但在這109具遺骨當中,有三具是婦女(由其頭發即可證明),最令人疼心的是有一具是孩童遺骨(骨旁還有一雙皮鞋)。
此外,還掘得一支鐵矛,長6至7尺。這矛夾在一穴23具遺骨之中,這證明日寇當時是用這鐵矛刺殺那些無辜同胞,然後埋在一起。
現代日報(24/01/1946)
本月18日晨,居林當局派警員押日俘10名,到距離約兩英哩卓落旺芭窯挖掘前衩日寇慘殺之華巫印藉的骸骨。
白骨累累,慘不忍睹。據聞當時遭難者計有48名。今日鋤掘3窟,已獲34具,餘者俟再挖掘,方知確實數額。
窟中拾回警局保存之遺物,計有金牙2枚、相片3張、手夾1個、眼鏡1架、巫帽1頂。
查上述事件發生時期,約在1943年3月間,渠等所犯罪狀,多屬民事案件,如睹博、走私、騎腳車無開燈、賣物無執照等小罪而受拘留。詎料進駐居林之富岡警備隊,竟從警局押出,然後在上述地點,趁夜行其慘絕人寰之刺快戳活埋,殘酷蠻惡,暴露殆盡。
■日寇入吉打後我僑生命財產之損失(陳寬非作)
1941年,日本法西斯發動南侵,12月8日,日敵於吉蘭丹之高踏峇魯與南暹之宋卡等地,開始登陸,旋即侵入吉打北部之障侖(離亞羅士打市24英哩,於12月12日失守),守軍略與抵抗,即行退守日得拉(離亞羅士打市12英哩)。
敵於13日侵入日得拉守軍根據地及甲拖拉峇底飛機場(離亞羅士打市8英哩,該機場之汽油庫於9日焚毀)。守軍以險要已失,不得不向後方撤退。
敵於14日侵入亞羅士打市區,同日進佔離亞羅士打20英哩峨佔必叻軍事據點。敵又於15日侵入牛侖市區,16日進佔雙溪大年市區,17日侵入居林區,及萬拉峇魯屬各地,而入霹靂境內。
吉打北部邊境前線守軍雖曾一度逼入南暹昔勞等地區拒敵,然終不得不逐步向後方撤退。前線各市區,雖經兵焚,屋宇之損失,為數不多,亞羅士打市區之店屋,被機槍掃射,引走火災而損失者,不過10餘間。
日軍轟炸吉打市區
居林市區之馬坑一區,數十間亞答屋,被守軍焚燒。其他市區,均無大損失。即敵後轟炸的損失,亦屬微之又微。憶18日敵機數十架,侵入吉打屬之日得拉市空時,離市區2英哩,為守軍根據地甲拋拉峇底飛機惕,英機十餘架飛走,凌空截擊。
雖經一番空戰,然市區附近,並無若任損失。此後敵機以轟炸檳榔嶼,路經吉打領空,或轟炸甲拋峇底機場及安南武吉量食囤積處(戰前政府米廠),雖有無關要害的破壞,然於吉打州各大小市鎮,並無投彈,此亦吉打居民得天獨厚,誠堪慶幸,至於受敵機槍掃射而遭難者,亦不過數名耳。
在敵人未入境之前,吉打前線之樟侖、高嶺、日得拉甲拋拉峇底等地之華僑,當疏散時,遵守當地政府之命令,所有商店住屋之貨物,不得移動。吉打各大小市區及附近鄉村之華僑商店、住屋,被馬來人持械劫掠,財產之損失,為數頗鉅(吉打大小市區,多被劫掠)。損失之詳細數目,業經吉打籌賑總會,發出調查表,實行調查。
侯繪收統計後,方得其詳。敵人入境後,隨軍而來之藤原及大山兩特務機關,同時在亞羅士打市區,分設機關,敵特務員真錫武之,為前日本館領事職員,通上海方言及國語,其行動酷似上海流氓,故我僑極感疼苦。
彼率領白人黃某及偵緝人員,四出偵緝僑領及籌賑會人員,俾便強迫彼等組織維持會,並嚴令獻金數千元,名為慶祝元旦,實則為彼機關長私人賀儀(機關長為大山)。
籌集80萬元奉納金
旋於三月間強迫我僑籌集奉納金80萬元,獻放馬來亞軍政監部。值此兵燹之後,若大款項,無法籌措,然限期已迫,迫不得已,向我僑之有膠園及不動產者徵集之。而有膠園與不動產之我僑,實無現金,不得不將家人首飾及契據揭借,以湊足應徵之數。當時我僑迫於淫威之下,惟有忍氣吞聲,度此嚴重時期而已。
1942年4月間,大山機關他調,成立吉礁州政廳,助川靜二,來長是州。在施政綱目中,先行統制食糧,嚴令我僑手上,數約數十萬擔,而米較除一間外,其餘均屬我僑經營者,因此損失之矩,殊難言宣。
嗣後各民營米較,俱歸軍管。至九月間,日人商社,隨政廳而來,組織所謂米較、木材等組合,上列各種組合,由商社經營,歸軍部管理,從此日人商社,佔據華僑銀行行址,沒收家私,以軍威政令,強迫交通要點之華僑商店遷出。
亞羅士打市區內外屋地,什多被政廳強迫徵用。又州內各屬之木材火鋸廠、碩峨廠、米粉廠、磚瓦廠、椰油廠,均被日商或軍管理統制而強奪焉。
1944年8月間,亞羅士打市內外,我僑經營暹米,概被三菱商店,挾軍政監部命令凍結,且以強盜式之中途截劫手段,劫奪在運輸途中之暹米,統計數萬擔,竟以半價由三菱商社購去,我僑商損失,為數約在當時日本軍票數十萬元。
華僑捐失百餘萬元
此外又利用軍政監部亞羅士打連絡所之命令,徵用我僑商用之貨車,輪值運輸三菱及大丸兩商社之米較。又強迫我僑放郵局銀行儲備注意圖,我僑之損失,數約百餘萬元。迫至聯軍入境後,日軍票即宣告死刑,實無從統計。虎口餘生,又告損失,殊堪浩嘆!
上所記述,係關於敵人與聯軍入境後,我僑財產之損失,今傳敘日敵入境後,我僑生命之損失。
當敵入境之第2年1月15日(1942年),東川憲兵隊抵達亞羅士打後,即偵騎四出,拘捕籌賑會人員與親英人士,並令嚴令限日焚燒國旗書藉,新聞紙類等。從此我僑生命萬分危殆。
3月5日,敵南侵先鋒鯉部隊回駐吉打為警衛隊,分駐吉打各區,大舉“肅清”,因此我僑更危在旦夕。4月27日,肅清亞羅士打市區,吾僑之被捕入獄者103名,後分兩次釋放。其在亞羅士打轄區內,我僑之被刑殺者僅7名,淘為日敵在馬殘殺我僑之最少記錄。
又據調查所得,吉打屬各大小市區,我僑於“肅清”時被刑殺之情形如下:
駐雙溪大年警備隊為高橋隊,於3月21日,大舉“肅清”時,我僑之被捕而遭刑殺者,為數百餘名。和平後,聯軍令日俘發掘屍身,計掘出百十餘名,婦孺兼有。
離雙溪大年數英哩之雙溪呀蘭萬芳園內,我僑之被捕而遭刑殺者,20餘者,均屬農工界人。
3月7日肅清華玲屬高拉吉底等地區,我僑之被捕而遭刑殺者19名。又在華玲被捕之我僑10餘名,解至檳城憲兵隊處死刑。
駐萬拉峇汝各屬警備隊之灶木隊“肅清”時,我僑之被捕而遭刑殺者9名。統計吉打屬於肅清期間,我僑生命之損失可查者,約200左右。一筆生命賬,錄之實堪疼心。
憲兵隊與警備隊之特別情報班、特高科,捕我僑之慘狀如次:
東川憲兵隊,由亞羅士打市調駐檳城(聞東川隊駐檳城後,我僑之被捕者不下2000餘名,在酷刑與挨餓之下非死即傷)。駐南暹宋卡之村上隊來駐吉打後,大舉逮捕青年,遭其拷打、火燒、潛水、吊問,為狀殊慘。
鯉部隊成員行事兇殘
同年7月間(1942年)駐吉打之鯉部隊,組織特別情報班,其主事為井上中尉、久利軍營、廣田通譯等10餘名,極其兇殘,專事逮捕我僑青年。
彼等曾駐我國華北、華中、華南等地,賞過我國游擊隊滋味,故在此間報復。其中廣田,生長山東,說得一口純正國語。即其行動,亦似中國人,因此我僑被害特多。我僑青年遭其拘捕毒刑者,前後計百餘名,初拘留放警察署,繼則移入監獄拘禁。
同時特高科長名境者,其殘酷,類似特別情報班。專派走狗向邊境鄉村,逮捕我僑。被捕之我僑,為數將近百名,拘禁於警察署與監獄。
無何村上憲兵隊長他調,都留隊長來駐吉打。該隊長最殘酷之音田軍曹,刑殺我僑青年4名,且於雙溪大年設分駐所,從此雙溪大年與居林、萬拉峇魯、華玲等屬之青年,前後被捕者百餘名,經過定例之刑訊─狗咬、拷打、火燒、灌水、挨餓、吊問、跪火。
我僑青年,受上列慘無人道之毒刑而遭難者,雙溪大年屬數十名,餘則經刑訊之後,方移交高等法庭定獻,處以3年以上20年以下之有期徒刑。
駐雙溪大年之憲兵伍長,慣以狗咬定罪。亞羅士打之憲兵軍曹音田,審問時,常用吊問,火燒之殘酷毒刑,迨和平後(八月末)曾經敵高等法庭定讞處徒刑之愛國青年數十名,方行出獄,重睹天日,亦幸矣。
本州於1943年10月18日,移交暹羅接管;一切行政,改由暹羅長官處理,日敵駐軍,調往他處,殘留部隊,唯有飛機場駐軍及憲兵隊小隊、警備隊,從此吉打捕殺之風,稍為暖和,我僑得以稍事喘息。即敵人血腥統治時之募集勤勞奉仕隊與兵補,亦得幸免。
因此南馬各州之我僑,聞風避難而來此間謀食者,約數萬人。且被徵建築暹緬鐵道之各州華僑勞工,亦逃亡來此,一時亞羅士打市區內外,人口陡增,沿門求乞與臥病道旁之輩,比比皆是。
回憶日寇血腥統治時期,我僑被刑殺與被徵役之損失,統計不下數百名,此筆血賬,言之令人疼心。(大戰與南僑)
(星洲互動‧供稿:鍾錫金.2001/11/30)
在日軍入侵星馬的史料記載中,華文史料的報導非常豐富,尤其是有關日軍入侵吉打州的史載,華文寫作者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
另外,這些史載所取得之可觀成果,對研究吉打州在日軍佔領下的情況,作出了珍貴的記載,血淋淋地暴露日軍在吉打州所犯下的殘酷及血腥的罪行。
本篇收集了數篇有關華文史料的報導,其中3篇是身歷此戰爭的華文寫作者,所提供的報告文學,可以說是華文寫作者作為歷史見證人的史篇。
相信這也是《亞羅士打二百五十周年》紀念專輯中所忽略的重要歷史資料組成部份。
以下為許雲礁教授整理的“吉打州抗日時期罹難者”名單:
姓名 | 年齡 | 性別 | 籍貫 | 罹難日期 | 地點 | 原因 |
---|---|---|---|---|---|---|
朱光英 | 26 | 男 | 台山 | 24/10/1943 | 華玲 | 拘殺 |
易延成 | 22 | 男 | 安溪 | 07/07/1944 | 華玲 | 獄死 |
世輝 | ─ | ─ | ─ | 1942 | 美農 | 挖目剝皮 |
陳燦光 | 30 | 男 | ─ | 03/1942 | 吉打 | 禁死 |
張永清 | 30 | 男 | 揭揚 | 21/09/1942 | 華玲 | 獄死 |
黃文瑞 | 18 | 男 | 文昌 | 08/10/1943 | 華玲 | 憲兵捕殺 |
黃春祥 | ─ | 男 | ─ | ─ | 美農 | 灌水殘殺 |
鄭財明 | ─ | 男 | ─ | 1942 | 雙溪大年 | 倒吊烙死 |
謝維漢 | ─ | 男 | ─ | 1942 | 美農 | 殘殺 |
羅成名 | 51 | 男 | 茶陽 | 04/1942 | 吉打 | 拘殺 |
倪瑞慶 | ─ | 男 | 達陽 | 17/10/1942 | 華玲 | 死刑 |
■雙溪大年與居林之屠殺
星檳日報(16/11/1945)
日寇佔領雙溪大年不久之後(即民國37年3月27日),便來了一次所謂的“肅清”。
在一個夜深人靜的晚上,日軍派了許多劊子手,挨戶逮捕無辜華僑,一車一車的載到火船頭街的灰窯,一去不回頭。
在那里遭受慘殺的消息,雖然早已傳遍遐邇,可是當時屠殺的慘狀,以及埋葬的地方,傳說紛紛,真相莫明。
在日寇鐵蹄下的那時,不用說是難知真相的。那批遭難的同胞,在鐵蹄下足足躺了3年多,一直到日寇投降,盟軍進駐此地之時,才被掘出,重見天日,此後他們可以得到一個適當的長眠之所了。
英軍接管此地之後,“人民自治總會”接受了僑眾掘取忠骸的建議,向英軍保安隊要求把上述死難者的骨骸掘出,然後安葬在一個安靜的地方,以安慰冤魂。
這要求獲保安隊接受,於1945年10月中旬開始工作。從10月23日起遺骨被挖掘,到11月9日為止,共得109具屍骸。但在這109具遺骨當中,有三具是婦女(由其頭發即可證明),最令人疼心的是有一具是孩童遺骨(骨旁還有一雙皮鞋)。
此外,還掘得一支鐵矛,長6至7尺。這矛夾在一穴23具遺骨之中,這證明日寇當時是用這鐵矛刺殺那些無辜同胞,然後埋在一起。
現代日報(24/01/1946)
本月18日晨,居林當局派警員押日俘10名,到距離約兩英哩卓落旺芭窯挖掘前衩日寇慘殺之華巫印藉的骸骨。
白骨累累,慘不忍睹。據聞當時遭難者計有48名。今日鋤掘3窟,已獲34具,餘者俟再挖掘,方知確實數額。
窟中拾回警局保存之遺物,計有金牙2枚、相片3張、手夾1個、眼鏡1架、巫帽1頂。
查上述事件發生時期,約在1943年3月間,渠等所犯罪狀,多屬民事案件,如睹博、走私、騎腳車無開燈、賣物無執照等小罪而受拘留。詎料進駐居林之富岡警備隊,竟從警局押出,然後在上述地點,趁夜行其慘絕人寰之刺快戳活埋,殘酷蠻惡,暴露殆盡。
■日寇入吉打後我僑生命財產之損失(陳寬非作)
1941年,日本法西斯發動南侵,12月8日,日敵於吉蘭丹之高踏峇魯與南暹之宋卡等地,開始登陸,旋即侵入吉打北部之障侖(離亞羅士打市24英哩,於12月12日失守),守軍略與抵抗,即行退守日得拉(離亞羅士打市12英哩)。
敵於13日侵入日得拉守軍根據地及甲拖拉峇底飛機場(離亞羅士打市8英哩,該機場之汽油庫於9日焚毀)。守軍以險要已失,不得不向後方撤退。
敵於14日侵入亞羅士打市區,同日進佔離亞羅士打20英哩峨佔必叻軍事據點。敵又於15日侵入牛侖市區,16日進佔雙溪大年市區,17日侵入居林區,及萬拉峇魯屬各地,而入霹靂境內。
吉打北部邊境前線守軍雖曾一度逼入南暹昔勞等地區拒敵,然終不得不逐步向後方撤退。前線各市區,雖經兵焚,屋宇之損失,為數不多,亞羅士打市區之店屋,被機槍掃射,引走火災而損失者,不過10餘間。
日軍轟炸吉打市區
居林市區之馬坑一區,數十間亞答屋,被守軍焚燒。其他市區,均無大損失。即敵後轟炸的損失,亦屬微之又微。憶18日敵機數十架,侵入吉打屬之日得拉市空時,離市區2英哩,為守軍根據地甲拋拉峇底飛機惕,英機十餘架飛走,凌空截擊。
雖經一番空戰,然市區附近,並無若任損失。此後敵機以轟炸檳榔嶼,路經吉打領空,或轟炸甲拋峇底機場及安南武吉量食囤積處(戰前政府米廠),雖有無關要害的破壞,然於吉打州各大小市鎮,並無投彈,此亦吉打居民得天獨厚,誠堪慶幸,至於受敵機槍掃射而遭難者,亦不過數名耳。
在敵人未入境之前,吉打前線之樟侖、高嶺、日得拉甲拋拉峇底等地之華僑,當疏散時,遵守當地政府之命令,所有商店住屋之貨物,不得移動。吉打各大小市區及附近鄉村之華僑商店、住屋,被馬來人持械劫掠,財產之損失,為數頗鉅(吉打大小市區,多被劫掠)。損失之詳細數目,業經吉打籌賑總會,發出調查表,實行調查。
侯繪收統計後,方得其詳。敵人入境後,隨軍而來之藤原及大山兩特務機關,同時在亞羅士打市區,分設機關,敵特務員真錫武之,為前日本館領事職員,通上海方言及國語,其行動酷似上海流氓,故我僑極感疼苦。
彼率領白人黃某及偵緝人員,四出偵緝僑領及籌賑會人員,俾便強迫彼等組織維持會,並嚴令獻金數千元,名為慶祝元旦,實則為彼機關長私人賀儀(機關長為大山)。
籌集80萬元奉納金
旋於三月間強迫我僑籌集奉納金80萬元,獻放馬來亞軍政監部。值此兵燹之後,若大款項,無法籌措,然限期已迫,迫不得已,向我僑之有膠園及不動產者徵集之。而有膠園與不動產之我僑,實無現金,不得不將家人首飾及契據揭借,以湊足應徵之數。當時我僑迫於淫威之下,惟有忍氣吞聲,度此嚴重時期而已。
1942年4月間,大山機關他調,成立吉礁州政廳,助川靜二,來長是州。在施政綱目中,先行統制食糧,嚴令我僑手上,數約數十萬擔,而米較除一間外,其餘均屬我僑經營者,因此損失之矩,殊難言宣。
嗣後各民營米較,俱歸軍管。至九月間,日人商社,隨政廳而來,組織所謂米較、木材等組合,上列各種組合,由商社經營,歸軍部管理,從此日人商社,佔據華僑銀行行址,沒收家私,以軍威政令,強迫交通要點之華僑商店遷出。
亞羅士打市區內外屋地,什多被政廳強迫徵用。又州內各屬之木材火鋸廠、碩峨廠、米粉廠、磚瓦廠、椰油廠,均被日商或軍管理統制而強奪焉。
1944年8月間,亞羅士打市內外,我僑經營暹米,概被三菱商店,挾軍政監部命令凍結,且以強盜式之中途截劫手段,劫奪在運輸途中之暹米,統計數萬擔,竟以半價由三菱商社購去,我僑商損失,為數約在當時日本軍票數十萬元。
華僑捐失百餘萬元
此外又利用軍政監部亞羅士打連絡所之命令,徵用我僑商用之貨車,輪值運輸三菱及大丸兩商社之米較。又強迫我僑放郵局銀行儲備注意圖,我僑之損失,數約百餘萬元。迫至聯軍入境後,日軍票即宣告死刑,實無從統計。虎口餘生,又告損失,殊堪浩嘆!
上所記述,係關於敵人與聯軍入境後,我僑財產之損失,今傳敘日敵入境後,我僑生命之損失。
當敵入境之第2年1月15日(1942年),東川憲兵隊抵達亞羅士打後,即偵騎四出,拘捕籌賑會人員與親英人士,並令嚴令限日焚燒國旗書藉,新聞紙類等。從此我僑生命萬分危殆。
3月5日,敵南侵先鋒鯉部隊回駐吉打為警衛隊,分駐吉打各區,大舉“肅清”,因此我僑更危在旦夕。4月27日,肅清亞羅士打市區,吾僑之被捕入獄者103名,後分兩次釋放。其在亞羅士打轄區內,我僑之被刑殺者僅7名,淘為日敵在馬殘殺我僑之最少記錄。
又據調查所得,吉打屬各大小市區,我僑於“肅清”時被刑殺之情形如下:
駐雙溪大年警備隊為高橋隊,於3月21日,大舉“肅清”時,我僑之被捕而遭刑殺者,為數百餘名。和平後,聯軍令日俘發掘屍身,計掘出百十餘名,婦孺兼有。
離雙溪大年數英哩之雙溪呀蘭萬芳園內,我僑之被捕而遭刑殺者,20餘者,均屬農工界人。
3月7日肅清華玲屬高拉吉底等地區,我僑之被捕而遭刑殺者19名。又在華玲被捕之我僑10餘名,解至檳城憲兵隊處死刑。
駐萬拉峇汝各屬警備隊之灶木隊“肅清”時,我僑之被捕而遭刑殺者9名。統計吉打屬於肅清期間,我僑生命之損失可查者,約200左右。一筆生命賬,錄之實堪疼心。
憲兵隊與警備隊之特別情報班、特高科,捕我僑之慘狀如次:
東川憲兵隊,由亞羅士打市調駐檳城(聞東川隊駐檳城後,我僑之被捕者不下2000餘名,在酷刑與挨餓之下非死即傷)。駐南暹宋卡之村上隊來駐吉打後,大舉逮捕青年,遭其拷打、火燒、潛水、吊問,為狀殊慘。
鯉部隊成員行事兇殘
同年7月間(1942年)駐吉打之鯉部隊,組織特別情報班,其主事為井上中尉、久利軍營、廣田通譯等10餘名,極其兇殘,專事逮捕我僑青年。
彼等曾駐我國華北、華中、華南等地,賞過我國游擊隊滋味,故在此間報復。其中廣田,生長山東,說得一口純正國語。即其行動,亦似中國人,因此我僑被害特多。我僑青年遭其拘捕毒刑者,前後計百餘名,初拘留放警察署,繼則移入監獄拘禁。
同時特高科長名境者,其殘酷,類似特別情報班。專派走狗向邊境鄉村,逮捕我僑。被捕之我僑,為數將近百名,拘禁於警察署與監獄。
無何村上憲兵隊長他調,都留隊長來駐吉打。該隊長最殘酷之音田軍曹,刑殺我僑青年4名,且於雙溪大年設分駐所,從此雙溪大年與居林、萬拉峇魯、華玲等屬之青年,前後被捕者百餘名,經過定例之刑訊─狗咬、拷打、火燒、灌水、挨餓、吊問、跪火。
我僑青年,受上列慘無人道之毒刑而遭難者,雙溪大年屬數十名,餘則經刑訊之後,方移交高等法庭定獻,處以3年以上20年以下之有期徒刑。
駐雙溪大年之憲兵伍長,慣以狗咬定罪。亞羅士打之憲兵軍曹音田,審問時,常用吊問,火燒之殘酷毒刑,迨和平後(八月末)曾經敵高等法庭定讞處徒刑之愛國青年數十名,方行出獄,重睹天日,亦幸矣。
本州於1943年10月18日,移交暹羅接管;一切行政,改由暹羅長官處理,日敵駐軍,調往他處,殘留部隊,唯有飛機場駐軍及憲兵隊小隊、警備隊,從此吉打捕殺之風,稍為暖和,我僑得以稍事喘息。即敵人血腥統治時之募集勤勞奉仕隊與兵補,亦得幸免。
因此南馬各州之我僑,聞風避難而來此間謀食者,約數萬人。且被徵建築暹緬鐵道之各州華僑勞工,亦逃亡來此,一時亞羅士打市區內外,人口陡增,沿門求乞與臥病道旁之輩,比比皆是。
回憶日寇血腥統治時期,我僑被刑殺與被徵役之損失,統計不下數百名,此筆血賬,言之令人疼心。(大戰與南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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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戰前亞羅士打籠牙路街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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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次世界大戰之前,亞羅士打馬來由街前的河邊景色。河岸上的大橋(紅圈者)是旺默哈目沙曼大橋。 |